本網2月28日訊 妻子不忠與他人私奔,男子千里迢迢苦尋妻子,好威剛記憶卡不容易找到妻子後,妻子卻不願意跟他一起回家,糾纏之下男子還被妻子的姘夫毆打。男子終於忍無可忍,喪失了理智,持刀捅傷姘夫,宣泄了積蓄已久的憤恨。2月24日,湖南省邵陽市北塔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故意傷害案,被告人韓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賠償被害人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共計四萬六千餘元。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韓某的妻子陳麗於2012年清明節後離家未歸。2013年8月20日5時許,韓某在邵陽市汽車東站旁的水果批發市場找系統家具到了和被害人李明一起批發水果的陳麗,韓某要求陳麗一起回貴州的家中。在陳麗、李明從批發市場進好水果後,韓某跟隨陳麗上了李明駕駛的三輪摩托車的後車廂上。
  李明駕車至邵陽市北塔區魏源西路西頭加油站附近時將車停下,要韓某下車未果。李明便用拳頭打了韓某的頭部、面部和腹部,韓某仍未下車,李明就從車廂上拿出一根竹扁擔,一手拖韓某下車,一手揚起扁擔。韓某在車上從右褲袋中拿出一把餐飲設備匕首,朝李明的頭部捅了一刀,李明隨即倒在地上,韓某從車上跳下來,朝李明的左背部捅一刀。隨後,韓某打電話報警、報急救,當急救車到達現場後,韓某和急救醫生將李明抬上救護車,當處警的公安人員到達現場後,韓某交出匕首。
  經鑒定:被鑒固態硬碟優點定人李明因銳性外力致開放性顱腦損傷、左側肩胛部裂傷並氣胸形成,已構成重傷;被鑒定人李明傷殘程度評定為叄級傷殘。
  法院認為,被告人韓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且致人重傷,其行為構成了故意傷害罪。韓某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從輕處罰。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發,且被害人對於本案的發生有明顯的過錯,可酌情對被告人從輕處罰。韓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要害部位,且造成被害人叄級傷殘,應酌情從重處罰。在開庭審理過程中,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罪態度較好,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依照《刑法》、《刑事訴訟法》之規定,做出了上述判決。(文中“陳麗”、“李褐藻糖膠哪裡買明”系化名)
(原標題:妻子出軌與人私奔 丈夫千里追妻持刀怒捅姘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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